Qortora · Search · Indexed page
国家能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国家能源局网站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9705/2021-0001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1-01-26 国家能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能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能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10—6850505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等文件要求,印发《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文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综述 2020年,为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我局修订印发《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等需要。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情况 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07篇。其中,规划计划类7篇、规范性文件20篇、能源监管类26篇、项目审批(核准)类信息27篇、能源标准类4篇、部门预算决算信息2篇(分别为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复文190篇、人事工作信息类8篇、其他复函及工作通知等信息23篇。 2.局门户网站发布情况 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042篇。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冬季能源保供”专栏;每月定期发布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全社会用电量、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等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局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达18.87亿次。 3.重大政策解读、重要活动宣传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国新办“能源扶贫”新闻发布会、《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围绕“深入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 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主题,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受媒体专访1次;围绕“中国能源低碳转型之路”主题,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受媒体专访1次。 在《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等能源领域重要文件正式印发前后,围绕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研究制定解读方案,请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等通过参加政策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系统、深入的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全年发布各类新闻通稿、图片新闻等200余条,组织发布解读稿件26 篇。 4.新闻发布会组织情况 进一步完善例行新闻发布会工作机制,全年围绕国家能源局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效及工作有关情况、国家能源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能源保障的有关工作情况、全国能源生产消费有关情况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有关情况、全国50个主要城市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等,共组织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 5.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办理与公开同步审查工作机制,2020年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全国人大建议复文公开”和“全国政协提案复文公开”子栏目公开全国人大建议复文136件、全国政协提案复文54件,合计190件。 6.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情况 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357期,共计1364条稿件,直观生动地展现了能源行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综述 全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77件。按申请主体划分,公民个人申请165件,商业企业申请9件,其他组织申请3件。其中,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项目审批(核准)、能源政策、能源数据等信息。 截至报告日期,我局2020年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办结率100%。其中,同意公开所申请信息的33件;同意部分公开所申请信息的14件;不予公开所申请信息的5件,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2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的3件;无法提供的信息81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76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5件;不予处理所申请信息的3件,其中属于信访举报类的2件,属于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的1件;其他咨询类4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按照依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多个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等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对外公开 公开数量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0 2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52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916.421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3 9 0 0 0 2 1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1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1 0 0 0 1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1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1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5 1 0 0 0 0 7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3 0 0 0 0 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7 3 0 0 0 1 41 (七)总计 165 9 0 0 0 3 1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注:三、本年度办理结果(六)其他处理中41项均为咨询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2019年年度报告中所提及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相关情况得到有效改善。一是完善制度机制,通过印发《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全局干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通过门户网站栏目改版,优化栏目设置,畅通互动回应渠道,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确保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三是通过修订《条例》相关的配套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强化了政策解读发布工作机制,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主动公开时效性、政策解读展现形式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完成好以下几项任务。一是增强主动公开工作时效性,建立主动公开信息联动机制,保障重要民生领域、行政许可结果等内容能够及时向公众发布。二是改进政策解读发布形式,在做到应解读尽解读的前提下,以更加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公众展现。 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