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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专栏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专栏 公司登记有问有答 保护竞争促进发展 学习政策做好经营 网上办事智慧服务 信息透明加强监管 注册公司必须有名称吗?关于公司名称有哪些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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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专栏 公司登记有问有答 保护竞争促进发展 学习政策做好经营 网上办事智慧服务 信息透明加强监管 注册公司必须有名称吗?关于公司名称有哪些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名称是注册公司的法定登记事项,经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受法律保护。《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进一步为企业名称申报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规则要求,企业名称经由申请人依法自主申报。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xODE3YjYzYjY3OTAxN2I3YjIwODU5NTM2MDc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582625.htm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806/202311/content_6913825.html 注册公司时,公司股东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供哪些信息?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注册资本; (四)经营范围; (五)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同时,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公司法》 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2312/t20231229_433999.html 注册公司时,对股东的出资数额有要求吗?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已发行股份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620280.htm 《公司法》 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2312/t20231229_433999.html 公司经营时是否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纳税和财务情况?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九条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相关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745920.htm 公司的经营范围登记基本要求是什么?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市场主体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xODE3YjYzYjY3OTAxN2I3YjIwODU5NTM2MDc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688790.htm 可以获取办理企业登记所需的表格和材料的途径有哪些? 您可访问“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https://dj.samr.gov.cn),访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全程电子化登记网站,并在相关网站查找到办事所需的表格、材料清单和示范文本。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 https://www.samr.gov.cn/djzcj/zyfb/zjfb/art/2023/art_ea407ebc609e4956aadbb54edfba3950.html 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 https://dj.samr.gov.cn 公司是否需要向登记机关申报受益所有人信息? 按照《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司应当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受益所有人是法定备案信息。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xODE3YjYzYjY3OTAxN2I3YjIwODU5NTM2MDc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57/5342579/index.html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xODE3YjYzYjY3OTAxN2I3YjIwODU5NTM2MDc 企业开办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为提升企业和群众对企业开办便利化的实际体验,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通过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规范印章刻制服务、简化涉税事项办理和完善社保登记服务的具体服务举措,有效提升了“互联网+”服务能力,强化了部门间协调配合。目前,全国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短。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zc/xzgfxwj/art/2019/art_a1a3abb9b4a347d8869e41d782c97682.html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0/content_5547640.htm 企业如何退出市场? 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公司终止。按照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按照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对普通注销流程、简易注销流程、特殊情形办理注销等进行了说明指引,便于企业参照办理注销。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的公告(2023年第58号)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djzcj/art/2023/art_1cda5f346be248e799a3454a93821aa3.html 能否查询到市场准入相关的性别统计数据? 目前,上海已通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发布女性股东独资的公司数量、女性董事的数量等数据。您可访问“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查看相关情况。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https://yct.sh.gov.cn/portal_yct/webportal/v2/etpsStat?year=2023 企业开办全程网办要求是什么?电子营业执照如何下载使用? 《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对大力提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使用效率,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各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企业开办身份验证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提出新的要求。您可访问“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https://dj.samr.gov.cn),访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全程电子化登记网站。关于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储于电子营业执照库。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手机等装载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领取、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使用,采用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您可使用总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APP下载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定: https://www.samr.gov.cn/djzcj/zyfb/zjfb/art/2023/art_dee8d3fe066e46c7928787d5fc3e540f.html 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 https://dj.samr.gov.cn 《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380379.htm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我国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加挂国家反垄断局牌子,设竞争政策协调司、反垄断执法一司、反垄断执法二司三个反垄断业务司局,进一步充实反垄断力量,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权威。其中,反垄断执法一司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工作,反垄断执法二司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审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处理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为充分调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力量,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我国建立了中央和省两级执法机制。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反垄断执法工作,以本机关名义依法作出处理。2022年,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五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试点。 反垄断执法机构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竞争机构建立了哪些合作机制?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不断深化国际交…